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 — 新闻中心 — 行业动态

新闻中心

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《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(发电行业)》的通知

发改气候规〔2017〕2191号

 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,外交部、教育部、科技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民政部、财政部、国土资源部、环境保护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交通运输部、水利部、农业部、商务部、卫生计生委、国资委、税务总局、质检总局、统计局、林业局、国管局、法制办、中科院、气象局、海洋局、铁路局、民航局、人民银行、证监会、银监会、认监委:

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决策部署,稳步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,经国务院同意,现将《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(发电行业)》印发你们,请按照执行。

  附件: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(发电行业)

  国家发展改革委

  2017年12月18日

地址:长春市净月大街2950号众创大厦3楼    电话:0431-85378363    传真:0431-85378363
邮编:130117    E-mail:jleeex@126.com   吉ICP备11000708号-1
技术支持:星广传媒